在校教职工及家属办理身份证办法
(仅限清华大学集体户口)
鉴于已落户清华大学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及家属,在校期间若因身份证过期、损坏或丢失等,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根据中关村派出所2022年发布的《集体户口清理整顿的通知》,户口办与中关村派出所协商后,规定教职工及家属办理身份证之前,须先进行审房流程。
一、审房流程
1.此前已经户口办交公安部门审核结果为“无房”且未超过一年的,可以直接办理
2.此前未经过“无房”审核或审核结果超过一年的:
(1)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户口办申请审房流程
➢教职工办理身份证:携带校内有效证件及结婚证
➢教职工配偶及子女办理身份证: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
(2)由户口办 7 日内将材料交公安部门审查在北京市是否有住房。待公安部门反馈结果为“无房”后,户口办会打电话通知,教职工可自行选择时间办理(审核时间一般为 2 个月)
注:
审核结果为“有房”的,不能在集体户办理。须先将教职工及家属户口均转出,落户后方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办理身份证
1.教职工及配偶办理身份证:
(1)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户口办:
➢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未丢失)
➢校内证件
(2)填写《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后,当天前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2.教职工子女办理身份证:
(1)子女未满16周岁:
教职工携带校内证件前往户口办填写《未满十六周岁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当天父母至少一方带儿童、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书前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2)子女已满16周岁:
教职工携带校内证件前往户口办填写《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当天子女本人携带申请书及身份证原件(若未丢失)前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温馨提示:
1.领取《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后,必须当天前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身份证,错过需重新前往户口办填写《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
2.可持“领取凭证”现场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领取方式建议使用EMS快递(3-5个工作日,收件地址仅限北京市)
4.审核“无房”后,也可以在北京市外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
保 卫 处
2024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