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延期注意事项
(仅限清华大学集体户口)
《户口迁移证》自开具成功后,有效期30天。若在有效期内未落户成功,可先与落户派出所商议是否需要延期,若需延期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延期事宜。
温馨提示:
1.迁移证过期一般不影响落户,请先与落户地派出所商议是否需要延期。
2.户口迁移证延期仅可申请一次,可延期十五天(自延期办理成功当天开始)。
办理《户口迁移证》延期的师生需办理以下手续:
1.请向落户地派出所咨询《户口迁移证》延期后可落户。
2.确认无误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前往户口办
3.携带介绍信及上述材料,当天前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延期
注:
户口办可代办《户口迁移证》延期(代办时长:5个工作日):
1.请将以下材料快递邮至户口办(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问询接待处集体户口窗口,收件人:吴老师,收件人联系电话:18611017130):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附纸写明“姓名、学号、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延期、个人收件信息(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2.户口办收到快递后开始办理,办理时长: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后京东快递到付邮寄。
保 卫 处
2024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