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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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死亡)注销户口

并开具死亡注销证明

(仅限清华大学集体户口)


在校师生因病故(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

1.请办理人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递交至户口办:

(1)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校内证件号

(2)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若需开具《死亡注销证明》,请另外说明


2.户口办收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前往中关村派出所代办注销户口、开具《死亡注销证明》(代办时长:7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问讯接待处集体户口窗口;收件人:吴老师;收件人电话:18611017130。

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问询接待处集体户口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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