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籍学生、在站博士后及在职教工借用户口管理办法
(仅限清华大学集体户口)
借用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校内证件或身份证)前往后勤服务大厅集体户口窗口填写《集体户口卡借阅凭证》借用户口卡。
!特别注意:若校内教职工或家属在京内有可落户房产,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不能借出,只配合迁出。
!温馨提示:办理人因故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办理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在借阅凭证下方标明被委托人姓名、学号、手机号。
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须知:
一、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需要持本人有效证件。
二、委托办理需持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爱护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得折损,妥善保管。
四、遵守管理制度,7个工作日内归还,切忌遗失。
后勤服务大厅集体户口窗口地址:

保 卫 处
2024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