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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籍学生、在站博士后及在职教工借用户口管理办法

(仅限清华大学集体户口)

      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校内证件或身份证)前往后勤服务大厅集体户口窗口填写《集体户口卡借阅凭证户口卡。


特别注意:校内教职工或家属在京内有可落户房产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不能借出,只配合迁出。


!温馨提示:办理人因故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办理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在借阅凭证下方标明被委托人姓名、学号、手机号。


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须知:

一、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需要持本人有效证件

二、委托办理需持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爱护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得折损,妥善保管

四、遵守管理制度,7个工作日内归还,切忌遗失。

后勤服务大厅集体户口窗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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