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迁出户口管理办法
(仅限清华大学集体户口)
出站后落户北京市内的博士后,在出站手续办理完成后,户口需在清华集体户保留六个月(需缴纳社保和税满六个月),六个月后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迁出手续(不支持提前办理)。
出站、退站后落户北京市外的博士后,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办理迁出:
1.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仅限迁去京外)
2.本人办理(需当天去中关村派出所)
3.户口办线下代办,京东快递邮寄
一、跨省通办
1.出站/退站并拿到《行政介绍信》/《情况说明》后,在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
2.添加户口办公共微信号18611017130,发送:个人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行政介绍信》 并说明“已/预计于xx年xx月xx日申请跨省通办”。
⟡若落户地派出所需要户口卡原件,在微信上留个人收件信息、落户地址并说明情况,户口办审核《行政介绍信》无误后,可快递邮寄户口卡原件(盖有“仅用于出站博士后跨省通办使用”章)及集体户口首页(写明“仅用于办理跨省通办”)
3.之后一切事宜派出所之间网上沟通,落户成功后,落户地派出所会打电话通知
二、本人办理
1.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2.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户口办
➢身份证
➢《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行政介绍信》/《博士后出站证书》/《情况说明》复印件
3.当天前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正式迁出
三、户口办代办(户口办收到材料后开始办理,办理时长5个工作日)
添加集体户口办公室公共微信号:18611017130,上传身份证照片后,说明需要迁出户口,上传(二)中材料扫描件(拍照请确保打印出来能看清文字),留言户口迁往地址、回邮地址及联系方式。
注:
《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请快递邮至集体户口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问询接待处集体户口窗口,收件人:吴老师,收件人联系电话:18611017130)
注:
博士后出站办理顺序:档案迁出--出站手续办理完成--户口迁出
若落户地派出所要求必须户口迁入后才能接收档案,可以联系校博管办开具《情况说明》,用《情况说明》代替《行政介绍信》先办理户口迁出。
保 卫 处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