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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迁出户口管理办法

(仅限清华大学集体户口)


出站后落户北京市内的博士后,出站手续办理完成后,户口需在清华集体户保留六个月需缴纳社保和税满六个月六个月后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迁出手续不支持提前办理

出站、退站后落户北京市外的博士后,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办理迁出:

1.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仅限迁去京外)

2.本人办理(需当天去中关村派出所

3.户口办线下代办,京东快递邮寄


一、跨省通办

1.出站/退站并拿到《行政介绍信》/《情况说明》,在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跨省通办

2.添加户口办公共微信号18611017130,发送:个人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行政介绍信》说明“已/预计于xx年xx月xx日申请跨省通办”。

若落户地派出所需要户口卡原件,在微信上留个人收件信息、落户地址并说明情况,户口办审核《行政介绍信》无误后,可快递邮寄户口卡原件(盖有“仅用于出站博士后跨省通办使用”章)及集体户口首页(写明“仅用于办理跨省通办”)

3.之后一切事宜派出所之间网上沟通,落户成功后,落户地派出所会打电话通知


二、本人办理

1.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2.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户口办

身份证

《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行政介绍信》/《博士后出站证书》/《情况说明》复印件

3.当天前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正式迁出

三、户口办代办户口办收到材料后开始办理,办理时长5个工作日

添加集体户口办公室公共微信号:18611017130,上传身份证照片后,说明需要迁出户口,上传(二)中材料扫描件(拍照请确保打印出来能看清文字),留言户口迁往地址回邮地址及联系方式。

注:

《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请快递邮至集体户口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问询接待处集体户口窗口,收件人:吴老师,收件人联系电话:18611017130)


注:

博士后出站办理顺序:档案迁出--出站手续办理完成--户口迁出

若落户地派出所要求必须户口迁入后才能接收档案,可以联系校博管办开具《情况说明》用《情况说明》代替《行政介绍信》先办理户口迁出。


     

2024 年 2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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