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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低慢小”飞行器管理的通告

清保发[2023]1号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园“低慢小”飞行器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3月14日24时期间,在我校范围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拥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的院系、单位请于3月1日17时之前,填写《“低慢小”航空器登记表》并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b@tsinghua.edu.cn进行登记,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王老师 62782531



保卫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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